江苏省驳接爪件材质物证鉴定【金属材料】

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涉案驳接爪件材质是否为304型号不锈钢进行物证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驳接爪件的材质与304型号不锈钢不具有同一性,并出具了物证鉴定结论。


华碧[2012]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涉案驳接爪件材质是否为304型号不锈钢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12年09月24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1页; 
    (2)《协议》一份1页
  2)、样品清单:涉案南面和东面驳接爪件各1个
5. 鉴定地点:华碧鉴定所
6. 检案摘要:
    申请人A某与被申请人B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申请人通过该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涉案驳接爪件材质是否为304型号不锈钢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驳接爪件材现场
图1:现场勘验图

驳接爪件材样品1
图2:现场勘验图和样品外观图片样品1(续)

驳接爪件材样品2
图3:现场勘验图和样品外观图片(续)

驳接爪件材连接件
图4:样品检测位置图-连接件

驳接爪件材连接件2
图5:样品检测位置图-连接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