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熔喷布设备进行质量鉴定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江西省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单位对涉案熔喷布生产设备能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日产400kg,若未达到,对达不到的原因进行鉴定;对涉案熔喷布生产设备生产出来的25克熔喷布的细菌过滤率或颗粒过滤率是否≥95%,若未达到,对达不到的原因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沪华碧[2020]质鉴字第**号1、委托人:江西省某人民法院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熔喷布设备进行质量鉴定3、受理日期:2020年11月4、鉴定材料:(1)《鉴定委托书》一份(2)《样品清单》、《笔录单》、《现场调查物证原始记录单》一份5、鉴定地点: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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