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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发布日期:2020-12-24

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即是这一理念和经验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

  • 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

要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正当有力的制约手段。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要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

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积极推进涉外法治立法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2月2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 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

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坚定支持有关国家依法平稳推进重大国内政治议程

我们要坚定支持有关国家依法平稳推进重大国内政治议程,坚定支持各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成员国内政。

——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 任何国家都不能破坏国际法治

大国对小国要平等相待,不搞唯我独尊、强买强卖的霸道。任何国家都不能随意发动战争,不能破坏国际法治,不能打开潘多拉的盒子。

——2017年1月1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

  • 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有关争议

中国将坚持同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有关争议,我们完全有能力,也有信心同东盟国家一道,维护好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2015年11月7日,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的演讲

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

  •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

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2020年12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要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

国家安全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切实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政策、强化国家安全能力建设、防控重大风险、加强法治保障、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等方面工作。

——2018年4月17日,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 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 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5年5月19日,在全国国家安全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推动全球治理变革

  • 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

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年12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维护国际规则尊严和权威,提升全球环境治理水平

联合国成立以来,国际社会积极推进全球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等国际条约是相关环境治理的法律基础,也是多边合作的重要成果,得到各方广泛支持和参与。面对全球环境风险挑战,各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单边主义不得人心,携手合作方为正道。我们要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国际规则尊严和权威,提升全球环境治理水平。

——2020年9月30日,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讲话

  • 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60多年前,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受到各方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被载入联合国一系列决议。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 积极参与并倡导国际执法合作和全球安全治理

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国要发展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环境,中国不可能在一个乱哄哄的世界里发展起来。中国在办好自己事情的同时,始终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并倡导国际执法合作和全球安全治理。

——2017年9月26日,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 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特别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2015年10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

  • 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我们应该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互利共赢为宗旨,以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基础,倡导并践行多边主义。要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建设性参与地缘政治热点问题解决进程。

——2019年11月14日,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巴西利亚会晤公开会议上的讲话

  • 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

旗帜鲜明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发展权益。

——2019年10月12日,同印度总理莫迪在金奈会晤时的讲话

  • 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

中俄双方要继续发挥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的引领作用,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协作,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框架内合作,同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8年4月23日,在北京会见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时的讲话

  • 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

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

——2015年11月30日,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 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

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

——2014年6月28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加强执法安全合作

  • 提升执法安全合作水平

要严防“三股势力”借疫生乱,遏制毒品泛滥趋势,打击极端主义思想通过互联网传播,提升成员国执法安全合作水平。

——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我们要积极落实打击“三股势力”2019至2021年合作纲要,继续举行“和平使命”等联合反恐演习,强化防务安全、执法安全、信息安全合作。要发挥“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作用,促进阿富汗和平重建进程。未来3年,中方愿利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平台,为各方培训2000名执法人员,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2018年6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 构建更加严密健全高效的执法合作网络

要加强安全合作行动能力,构建更加严密健全高效的执法合作网络,继续推进安全领域合作,共同加强维稳能力建设。

——2018年5月22日,在集体会见来华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十三次会议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的讲话

  • 开展执法安全合作不能搞双重标准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国与国之间开展执法安全合作,既要遵守两国各自的法律规定,又要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对同一性质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反恐、难民、疫情等问题,不能根据本国眼前利益对别国采取截然相反的态度。

——2017年9月26日,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 使国际执法合作更多惠及每个国家

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要树立正确义利观,大国要在安全和发展上给予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更大支持。只有这样,人类文明发展成果才能更好实现平衡共享,国际执法合作才能更多惠及每个国家,普遍安全的梦想才能早日成为现实。

——2017年9月26日,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发挥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作用

  • 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

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中国坚持开放包容、互利互赢,愿同各方一道,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

——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的致信,据新华社北京2020年11月13日电

  • 积极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希望大家围绕“深化中国法治国际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主题,加强交流、增进共识,积极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使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的致信,据新华社广州2019年11月10日电

  • 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

希望各方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更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本组织地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8年5月25日,致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贺信

  • 加快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双边安保机制

我们要深入开展安全合作,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依法打击“三股势力”、贩毒、跨国有组织犯罪,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加快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双边安保机制,保障两国油气管线及大型合作项目安全,保护两国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2017年6月7日,在《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发表的题为《为中哈关系插上梦想的翅膀》的署名文章

  •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带一路”建设把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加。希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16+1合作”框架内,深化司法交流合作,加强沟通互鉴,携手应对挑战,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6年5月4日,致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贺信

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 实施好外商投资法

要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 尊重各国法律法规

我们要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规则标准,推动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按照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同时要尊重各国法律法规。

——2019年4月26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 保护中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府要求在厄瓜多尔的中资企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凭借自身实力公平竞争,希望厄方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双方要鼓励人文、科技交流,开展执法合作,保障正常人员和经贸往来。

——2018年12月12日,同厄瓜多尔总统莫雷诺举行会谈时的讲话

  • 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

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要清理涉及外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凡是同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要限期废止或修订。外资企业准入后按照公司法依法经营,要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实行国民待遇。

——2017年7月17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 我国企业要遵守驻在国法律

要统筹我国同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沿线国家积极性。我国企业走出去既要重视投资利益,更要赢得好名声、好口碑,遵守驻在国法律,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2016年4月2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 公平对待外国机构和企业

中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中国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将公平对待外国机构和企业。

——2015年9月22日,在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的演讲

内容综合自求是网、新华网、人民网

策划: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