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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以严格监管推进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8-12-29

 为推动鉴定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鉴定管理的新要求制度化、法制化。2017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安徽省鉴定管理条例》。《安徽省鉴定管理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和改进鉴定工作,健全统一鉴定管理体制,促进我省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鉴定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规范鉴定行业发展,全面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司法部“双严十二条”文件下发后,安徽省司法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双严”整改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以严格监管推进鉴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为加强事前监管,针对当前鉴定准入登记范围界限不清问题,安徽省司法厅及时研究决定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以外的鉴定机构到期后将不予延续登记。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安徽省司法厅在对鉴定机构准入前派管理人员和业务专家,赴鉴定机构现场核查办公场所、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等条件,现场核查不合格不予准入登记。同时,积极开展对鉴定人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2018年共举办两期培训班,培训相关人员500多人次。

  安徽省司法厅把加强事中监管作为管理工作重中之重。严把鉴定质量关,连续七年开展能力验证现场封闭测评,2017年、2018年对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业务项目开展了“飞行检查”,并强化能力验证结果运用,对能力验证不通过的鉴定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停业整顿,整改通过后才可恢复执业。连续六年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等业务类别的评查力度,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办培训班对鉴定人进行培训。强化鉴定机构内部管理监管,大力推进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有33家鉴定机构通过了认证认可,其中国家级认可16家,省级资质认定17家。在主动监管方面,今年5月,安徽省司法厅结合“双严”整改工作对全省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检查注销鉴定机构2家,整改问题70多项。今年安徽省司法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开展全省鉴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6-8月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属地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了检查。

  事后监管方面,安徽省司法厅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改革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在去年出台的《安徽省鉴定管理条例》上,明确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处理职责,赋予地市司法行政机关一定的处罚权。在工作程序上,积极引导投诉人对市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答复不满意转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压实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责任,保障投诉人合法权益。

  为完善鉴定监管制度,安徽省司法厅与省高院就名册编制、出庭保障、采信情况反馈等事项多次进行沟通协调,会同省高院转发《*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建立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