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鉴定行业存在着一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对此,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均高度重视,要求严格监管、严肃追责,切实提高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期,上海市司法局会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本市《关于严格鉴定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文件,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据悉,该份文件旨在对鉴定行业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鉴定行业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关于严格鉴定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共21条,均包括总体要求、责任范围、发现机制和监管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内容。
在总体要求上,突出强调了全面追责原则,规定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行业规范规定的,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刑事、民事、行政、行业和纪律责任,不得以承担一种责任为由免予追究依法依规应当追究的其他责任。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违反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其政纪责任或向有权机关提出追责建议;对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鉴定人涉嫌违反党纪的,应当建议其所属党组织追究其党纪责任。
在责任范围上,主要是对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业责任、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形作了梳理和明确。
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现机制上,重点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鉴定协会相互之间移送违法违规线索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防止对已经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因无权处理又没有及时移送导致逃脱承担责任的情况发生。
在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上,明确了建立公检法司和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健全质量责任制、错证追究机制、信用管理机制、质量检查保障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鉴定行业,明确探索设立鉴定专家组协助调查机制,组建专家组对鉴定机构、鉴定人是否存在故意作虚假鉴定或重大过失导致的错误鉴定进行协助评定。
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会同上海市高级人民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把严格责任追究与正在进行的行业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全流程监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智慧司鉴”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管、严格追责,*大限度解决本市鉴定行业的难点、痛点、堵点,不断提高鉴定公信力,打响上海法律服务行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