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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登记设立四家环境损害鉴定机构 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日期:2018-09-29

2018年3月30日是一个值得山东环保人和鉴定人庆贺的日子,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鉴定中心、山东省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鉴定所获得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正式登记成立,加上之前获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山东海事鉴定中心、山东产品质量鉴定中心,从此,山东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有了自己的“生力军”。

这四家依法登记设立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有效填补了全省空白,标志着山东省环境损害鉴定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山东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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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鉴定中心用于环境损害鉴定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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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鉴定所用于环境损害鉴定的实验室

记者从山东司法行政网公告的2018年度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中获悉,具备开展环境损害鉴定执业资格的四家机构,分别位于济南市和青岛市。这几家鉴定机构办公设施完善,仪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其中三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一家通过了国家级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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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鉴定中心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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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鉴定所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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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鉴定中心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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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证书

业务涵盖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及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等多个类别,共有环境损害鉴定人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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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鉴定中心鉴定人采集油轮溢油事故油源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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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鉴定所鉴定人分析对比数据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司法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环境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山东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从全省大局和诉讼实际出发,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损害鉴定统一管理工作,在摸底调查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公开遴选了61名专家,组建了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环境损害鉴定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根据司法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办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最终登记四家环境损害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山东省需要环境损害鉴定的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领域。山东省首批四家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的准入,是落实环境损害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具体体现,将更好满足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对鉴定的需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