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莉娟副厅长指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发布施行,对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鉴定执业活动、提高鉴定质量、有效遏制和减少重复鉴定、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每一名法医临床鉴定人准确理解并正确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贯彻执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为了提升全省鉴定行业的整体水平,省司法厅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升鉴定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今年以来,还相继举办了《鉴定程序通则》宣贯培训、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培训、内勤人员基础业务培训以及鉴定人转岗与岗前培训等10期次的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到近6000人次,为历年来鉴定培训范围*广、力度*大的一年。特别是6月初举办的《鉴定程序通则》宣贯培训,还首次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在省司法厅设主会场,从省、市(州)一直培训到县(市)的鉴定管理干部、鉴定机构负责人、鉴定人和内勤人员,效果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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