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机构、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共有鉴定机构135家,与去年同期持平,鉴定人1652名,同比增长4%。其中,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含计算机)鉴定机构49家,鉴定人605名,分别占全市鉴定机构总数和鉴定人总数的36%和37%;其他类(司法会计、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及其他)鉴定机构86家,鉴定人1047名,分别占全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总数的64%和63%,具体包括:司法会计鉴定机构46家,建筑工程鉴定机构32家,知识产权鉴定机构6家,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鉴定机构1家,海事鉴定机构1家。
二、鉴定业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市各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鉴定54407件,同比增长26%。其中,法医类鉴定47350件,占鉴定业务总数的87%,具体包括:法医病理鉴定994件,占1.83%;法医临床鉴定28103件,占51.65%;法医物证鉴定9666件,占17.77%;法医毒物鉴定6133件,占11.27%;法医精神病鉴定2454件,占4.51%。物证类鉴定5495件,占鉴定业务总数的10%,具体包括:文书鉴定1474件,占2.71%;痕迹鉴定3816件,占7.01%;微量物证鉴定205件,占0.38%。声像资料类鉴定(含计算机)690件,占鉴定业务总数的1%。其他类鉴定872件,占鉴定业务总数的2%,具体包括:司法会计鉴定314件,占0.58%;建筑工程鉴定511件,占0.94%;知识产权鉴定42件,占0.077%,海事鉴定3件,占0.006%,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鉴定2件,占0.004%。
三、2016年上半年鉴定业务及工作的特点
(一)鉴定机构数量与去年持平,三大类鉴定机构占比增加。2016年上半年,本市新审核登记鉴定机构5家,均为三大类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总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新审核登记鉴定人27人,其中三大类鉴定人22人,鉴定人总数比去年同期增长4%。7家长期无鉴定业务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及1家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退出鉴定行业,三大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数量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上升了5个百分点,尤其是鉴定业务数量占比*大的法医临床鉴定机构数量逐年增加,鉴定业务数量少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数量逐年减少,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数量与其业务数量趋向一致,结构布局逐步优化。
(二)鉴定业务数量增幅较大。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鉴定54407件,同比增长26%。其中,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增长较快,比去年同期增长22%,主要是今年新增加了5家法医临床类鉴定机构。法医物证鉴定业务数量增长迅速,比去年同期增长178%,主要是亲子鉴定业务数量较多。
(三)鉴定委托及鉴定人出庭作证情况。委托鉴定案件较多的分别是:公检法部门委托鉴定41531件,占鉴定总数的76%,个人委托9443件,占鉴定业务总数17%,企事业单位委托2150件,占鉴定业务总数4%。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鉴定机构鉴定人共收到法院出庭通知631次,鉴定人按照法院通知要求出庭参加法庭质证,实际出庭660人次,出庭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8%。
(四)鉴定采信率保持较高水平。2016年上半年,本市鉴定的采信率为99.7%,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今年上半年,本市在加强鉴定质量管理方面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对近两年新设立的11家法医临床类鉴定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由本市鉴定专家对抽取的鉴定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向鉴定人发出《规范执业告知书》;二是开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对不同执业类别的鉴定机构,以常规方式、现场集中测评方式及鉴定机构现场评查(飞行考核)三种方式,分别检查其客观真实的鉴定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开展鉴定人转岗培训。对全市80名不具有法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或未取得法医专业高级职称,或从业未满十年的法医临床鉴定人,组织集中授课共80个课时,有效提升鉴定人能力水平,规范鉴定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