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鉴定管理能力,贯彻执行司法部修订后的《鉴定程序通则》,山西省司法厅于2016年4月26日至27日在太原举办全省鉴定管理培训班,集中培训全省鉴定管理人员。省司法厅鉴定管理干部,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鉴定管理科(处)全体干部、全省鉴定机构负责人近200人参加培训。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来自国内鉴定领域一流的专家学者为参训人员讲授了我国鉴定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基本内容与实施要求,《鉴定程序通则》解读,鉴定机构内部管理。
这次培训班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鉴定程序通则》。为了适应修订后的《鉴定程序通则》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实际,培训班把程序通则列为重点内容。邀请专家逐字逐句系统讲授,为《鉴定程序通则》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管理主题。针对鉴定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的状况,在培训对象上,要求省市鉴定管理干部和全省鉴定机构负责人参加,这在近年来还是第一次。在课程设置上,既有《鉴定程序通则》,又有鉴定法律、法规、规章,还有机构内部管理,紧紧围绕管理进行。三是高标准办班。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有关部门进行了精心准备,聘请了全国知名专家前来授课,严格参训对象,严格实行签到、请销假等八项制度,培训期间课堂秩序井然,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内容丰富。培训班表彰了“全省十佳鉴定机构”和“全省百优鉴定人”,通报了鉴定违法违规案件,厅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进一步明确了鉴定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重点问题。强调要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鉴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强化现场管理、常态管理、有效管理,切实提高鉴定管理水平;要深刻理解鉴定基本属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要以提升工作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