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近日召开全省鉴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五年来全省鉴定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表彰全省鉴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过去五年中,根据中央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青海省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制定颁布《青海省鉴定条例》,率先完成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以及交通事故、产品质量等“其他类”20多个专业领域鉴定事项的统一登记管理,统一编制公告名册工作,有效解决了鉴定“多头管理”“双重名册”等问题;率先建立了鉴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力度和保障范围逐年加大,有效解决了边远地区鉴定机构自我生存困难,科技投入不足等可持续发展问题;率先建立了专门的鉴定援助制度和鉴定援助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青海省鉴定援助暂行办法,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做不起鉴定问题;率先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全省各领域权威专家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重大疑难鉴定争议进行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40余例,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和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扎实推进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青海省司法行政机关狠抓准入管理、质量管理、业务管理和执业监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认定认可通过率达到80%以上;综合运用检查、考核、评估、投诉查处等手段,依法清理注销不达标机构17家、人员454人,形成优胜劣态的动态管理机制;鉴定案件投诉率仅为案件总数的千分之零点二,处于全国*低水平;共办理鉴定业务22000余件,鉴定案件量连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较“十一五”期间翻了两番多。为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 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