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鉴定程序通则》颁布后,河北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贯彻活动的通知》,一是要求各机构重点围绕优化鉴定程序、健全鉴定防错纠错机制、完善鉴定文书规范、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等5个方面,采取在岗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做到不漏一人。二是要求各市要在学习贯彻活动中,注意对比修订要点,着重加强投诉高发环节教育,切实提高鉴定人员的程序意识。通过新《通则》的宣贯,及时更新机构的新《通则》公开内容,让委托机关、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新《通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增加鉴定活动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鉴定社会公信力。三是要求将新《通则》的宣贯工作与机构考评、认证认可、投诉处理、“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等工作相结合,完善鉴定质量的评价、检查机制,加大对违反新《通则》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力度,健全鉴定质量评控体系,增强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质量意识。
河北省计划下一步组织新《通则》专题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考试考查等方式,进一步做好新《通则》的宣贯工作,确保新《通则》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