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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6-09-19

  近十年来,陕西省汉中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鉴定管理条例》,狠抓鉴定质量,强化行业监管,推进鉴定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有鉴定机构7家,鉴定人65名。其中,法医类鉴定机构3家,鉴定人30人;物证类鉴定机构1家,鉴定人13人;司法会计、工程造价类鉴定机构3家,鉴定人22人。全市年均办理各类鉴定案件2000件,采信率为98%以上,为保障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合理布局,分类指导。根据全市机构特点,坚持补齐短板,实行一所一策、分类指导。针对机动车事故频发,纠纷不断增加的情况,指导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组建了汉通机动车物证鉴定所,自2013年5月份成立以来,已办理鉴定案件300余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32场,刊物18期,鉴定职能延伸到石泉、甘肃康县、四川万源等地,受到各方面的好评。针对汉通机动车物证鉴定所组建时间短,突出抓建规立制和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汉辉法医鉴定所发展积极性高的特点,指导其与高等院校合作,投入近50万元,撬动了汉中职业技术学校560多万元的配套设备投入,建立了教学科研基地,鉴定所增加了法医毒物鉴定项目类别。

  二、突出评查,确保质量。会同市档案局制定下发了《汉中市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相配套的《鉴定档案评查标准》,规范鉴定档案管理。组织鉴定案件集中评查评比,通过自查、抽查、互查、集中评查活动,先后对200余本鉴定案卷进行了检查,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现场点评,限期进行整改,对评查出的优秀单位和案卷进行表彰,予以现金奖励,不断提升鉴定质量。

  三、加强管理,改进作风。严格按照《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执业信息“八公开”全部公布上墙。在全市鉴定机构中开展规范观摩提升活动,制定了鉴定机构规范化标准,组织机构集中观摩学习。利用年度编制鉴定名册的机会,对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以及鉴定人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查漏补缺,完善管理。组织全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认真学习理解《鉴定程序通则》,增强程序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与全市规范和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工作相结合,开展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恪守法律、忠于事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为主题的主题实践活动,以整治“质量意识不强、服务观念淡薄”等现象为切入点,督促各鉴定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加强整改,树立了全市鉴定行业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教育,提升素质。积极组织鉴定人参加司法部和省厅举办的各类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厅主管处室、高校专家学者授课、现场指导,不断提升鉴定人业务能力。积极组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开展鉴定援助活动,不断提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