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的林女士为治疗腰椎管狭窄带来的疼痛,今年7月进行了腰椎固定手术,在植入6颗号称比骨头还硬的钛合金骨钉3个月后,却意外发现其中一颗钉断裂了,且术后疼痛持续加重。家属认为医院使用了质量不好的骨钉,而院方则表示,是否有质量问题还有待第三方权威鉴定,而目前的疼痛主要与癌症转移有关,“与内固定物无明显相关性”。
两次乳腺癌手术后,再行腰椎固定术
据介绍,患者林女士现住广州海珠区,10年前被查出患有乳腺癌,2002年进行左侧乳腺癌根治手术,2011年,又进行右侧乳腺癌根治术。本想术后可免受疾病困扰的她,在今年5月份,出现了无明显诱因的右下肢麻木无力,需平躺才稍有好转。5月底经腰椎核磁共振检查发现腰椎管狭窄,经药物治疗后一直无法好转。
7月下旬,经人介绍,林女士住进位于亚运城的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医生诊断除了腰椎管狭窄症外,同时合并有骶椎腰化、2型糖尿病。随后,医生建议进行手术,在患者腰椎部位使用六颗骨钉进行内固定术,手术花费六七万元。
“手术后骨钉固定情况还算良好,但疼痛一直无法缓解,住院一个月后才勉强出院。”林女士的儿子胡先生介绍,本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后应该就会好转,但几个月过去了,疼痛不仅没缓解,甚至持续加强。
X光呈一颗骨钉断裂,其他固定不好
11月2日,胡先生带母亲到市内另一家大型三甲医院进行数字化X光检查,结果让他们都吓了一跳,检查显示在植入的6颗骨钉中,呈术后改变,其中左侧的一颗骨钉更是出现局部断裂。“左侧下面一颗,钉帽和钉体已完成断裂分离,另外还有一颗也岌岌可危。”胡先生日前拿着X光片告诉记者,拍片后主诊医生的话让他更担心,“他说其他五颗钉虽未断裂,但也固定得不是很好。”
发现断钉后,当天晚上胡先生致电手术主刀的广医四院骨科何医生,“他说要讨论一下,之后口头回复我说可能是产品质量有点问题。”胡先生说,此后他两次到医院交涉,医院都回避产品质量问题。“他们说(我妈妈)现在的疼痛主要是之前乳腺癌遗留下来的。”胡先生介绍,术前母亲因乳腺癌所带来的病痛感并不强烈,术后反而感觉疼痛加重,是否因断钉所致不得而知。
质疑1 植入骨钉是否有质量问题?
据家属介绍,事后他们反复追问多次,院方并没有正面回应骨钉质量问题,而且在术前,医生并没有向家属展示和解释固定钉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只是问了骨钉要选进口还是国产。
“我们现在*担心的是质量问题,既然有第一颗钉断了,体内的受力结构发生改变,另外五颗钉是否也会随时断裂。”胡先生介绍,术后仅仅三个月就出现断钉和固定不稳的情况,是否充分说明骨钉本身存在问题。而且医生之前也告知过患方,骨钉是钛金属所造,比人骨头还要坚硬很多,发生断裂的概率很低。
医院回应:骨钉来源合法质量待鉴定
对此,广医四院医务科负责人杜医生介绍,骨钉属于医疗耗材,对此医院也展开了调查,明确当时使用的骨钉是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进入医院,从来源上看是没有问题的。对于单独这几颗骨钉的质量问题,由于目前已植入体内,是否有问题还未能确定,希望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杜医生表示,医用耗材的使用与普通商品不同,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在这方面医院没有公开说明书等的义务,但可以明确告诉患者,这些都是有存底的,在第三方鉴定时可出示。”
杜医生还表示,广医四院营业时间较短,这次是首例出现植入骨钉断裂的情况,“根据资料和经验,在一些成熟的医院也会发生这种(骨钉断裂)情况。其中原因包括术后患者护理运动不当,外界物理力或个人身体素质等所致,但也不排除确实存在单独的质量问题。
质疑2目前疼痛是否与断钉有关?
据胡先生介绍,手术前主刀的何医生曾表示,手术风险很低,内固定钉也非常坚固,目前的疼痛主要是腰椎部位所致,进行手术固定后疼痛感会消除。但进行手术后,疼痛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好转,原因便是骨钉没有起到固定作用,反而成了不稳定因素。患者腰腿和脚部经常出现剧烈酸麻,这种疼痛感在坐姿和站姿中*为明显,只要患者慢慢调整姿势躺到床上,剧痛感就会减弱或消失。
“所以我们觉得这可以说明是腰椎部固定钉不稳定造成,因为站或坐造成的压力较大,而躺着对腰部压力小。”胡先生介绍,术后由于疼痛,目前母亲的生活和睡眠质量都很差,体重比3个月前减轻了十多斤。
医院回应:疼痛主要是肿瘤转移所致
“根据目前病情分析,患者疼痛与原发疾病转移瘤有关,与内固物无明显相关性。”广医四院医务科杜医生介绍,医院组织了多学科专家会诊,发现术后患者疼痛位置与断钉不是发生在同一侧,而且断钉也并未对周围组织造成损伤,所以认为现在的疼痛主要是癌症组织的转移所致,在手术前也有这样的症状。
“术后也曾有一段时间明确疼痛是得到缓解的,所以我们认为和断钉没有太大因果联系。”杜医生表示,不过这也是院方根据多名专家会诊得出的结果,*后的结论如要让患者接受,还有待第三方权威鉴定。
质疑3院方两提补偿是承认责任?
胡先生还表示,患者入院后医生极少提及手术风险,在手术前一天,才拿来一纸风险告知书,明确固定钉在手术后出现松动、断裂等情况属免责范围,家属也只能无奈签署告知书。“虽然签字,但我们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此外,胡先生还表示,在后面的协商过程中,医务科曾两次提出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首次称愿给5000元,第二次又比第一次多了很多。“如果没有责任,为何愿意提出金钱补偿。”
医院回应:是人道主义补偿而非赔偿
对此,广医四院昨日对胡先生的投诉书作出回应,“手术知情同意书是根据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并不存在患者被逼而签署,也不存在霸王条款。”
同时,杜医生介绍,此过程中曾提出补偿并非赔偿,也不是院方认为在此过程中有过错,而是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主要是出于发生纠纷后患方交通费营养费方面补偿的考虑。“具体的责任我们也判定不了,还是要通过第三方机构。”杜医生*后表示。
律师说法:骨钉来源合法医院或也担责
对于双方的争议,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介绍,这种纠纷并不少见,“主要看两方面的情况,第一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第二手术过程是否存在过错。”邓刚介绍,如果通过第三方鉴定是手术过程,例如手术操作不当等所致,责任便很明确;如是产品质量问题,首先要追诉的是产品是否通过合法来源进入医院,“即便产品是合法途径来的,医院也不一定完全没有过错。”邓律师介绍,如果从产品外观看是有明显瑕疵的,或者医生可以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判断为劣质产品却仍然使用的,那医院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具体案件,邓律师介绍,除了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方式,目前还可选择直接进行医疗过错责任认定,“这是上个月省高院才通过的司法解释,不需先走医疗事故鉴定便可先行进行过错鉴定,可大大减少患方等待鉴定结果的时间。”他介绍。
省医调委:目前已进入专家评鉴阶段
据了解,事后,患方到广东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随后广医四院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目前双方都已提交了相应资料。
“在收齐双方的资料后,省医调委已启动了常规程序,目前已进入专家评鉴阶段。”省医调委负责此案件的王姓调解员介绍,他们将邀请相关的专家进行病例分析,会科学评判谁负主要责任,应赔付多少钱,*后根据分析结果起到“和事佬”的作用。而如果到时候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也可自行选择通过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或直接走法律途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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