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行业资讯 > 广东质监局抽检电池产品 五成产品不合格

广东质监局抽检电池产品 五成产品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3-12-10

      29日,广东省质监局公布了2013年广东省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检电池产品40批次,检验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

      据悉,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潮州、顺德等9个地市(区)31家企业生产的电池产品40批次,检验不合格20批次,涉及容量、标识与包装、短路和材料的阻燃能力等4个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GB/T 23638-2009《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GB/T 19639.1-2005《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GB/T 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3部分 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干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20h率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耐振动性、耐温变性、气密性、*大外形尺寸、标识与包装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的容量、低温起动能力、耐振动性能、电解液保持能力、干式荷电性能、充电接受能力、安全性、气密性、排气阀动作、外形尺寸、标识与包装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20h率容量、27min率放电、7min率放电、*大放电电流、过充电、耐振动性、排气阀、安全性、防爆性、耐冲击性、*大外形尺寸、标识与包装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10h率容量、3 h率容量、1 h率容量、防酸雾能力、大电流耐受能力、抗机械破损能力、防爆能力、排气阀动作、材料的阻燃能力、标识与包装、信息与警告标识的存在与耐久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2h率容量、-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力、耐振动能力、标识与包装、*大外形尺寸、安全性、开闭阀压力、防爆能力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外观标识及代号、常温容量、I2倍率放电、短路、过充电、过放电、自由跌落、反充电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文章来源:中国质检网

      华碧鉴定所可提供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类的相关材料类质量物证鉴定服务,对各种材料制品质量分析方面做出准确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