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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自燃烧毁 厂家只更换被烧毁的零部件

发布日期:2013-04-05

  近日,湖北省孝感市消费者邓女士日前向记者反映,她购买的一辆江苏创新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摩托车公司)生产的创新牌轻便两轮摩托车,在正常骑行中突然起火自燃,导致整车被烧毁。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邓女士要求生产厂家更换一辆新车,厂家表示只同意更换该摩托车被烧毁的零部件。这让邓女士感到气愤和无奈。

  事件发生后,惊吓之余的邓女士急忙与经销商联系,认为该摩托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对方更换一辆新车。经销商以邓女士的摩托车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随后,邓女士与创新摩托车公司联系,对方同样以该摩托车已超过“三包”期一个月为由拒绝担责。

  针对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据邓女士介绍,她平时不常使用该摩托车。该摩托车的里程表显示,13个月内该摩托车一共只行驶了3216公里。“这辆摩托车我平时保养得挺好的,买了一年多时间不算长,没想到刚过‘三包’期一个月就发生自燃了。”邓女士说。

      孝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出具的证明显示因电路原因起火

  邓女士认为,从此份证明可以得知,该摩托车是由于电路原因起火的,应该属于车辆本身的质量或设计问题。据此,邓女士要求经销商或者生产厂家为其更换一辆新摩托车。

  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1月14日,记者与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创新摩托车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负责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潘小姐向记者表示,邓女士购买的摩托车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三包”期,且该摩托车在使用期间是否自行改装过线路情况不明,不能肯定就是车辆本身存在设计缺陷。鉴于因线路烧毁无法鉴定事故原因,该公司给出的初步处理结果是对邓女士的摩托车被烧毁的零部件进行更换。


  对于创新摩托车公司提出的更换被烧毁的零部件的解决方案,邓女士表示不能接受。于是,邓女士想出了要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介入,鉴定车辆是否有质量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江苏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