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工业炉物证鉴定【其他机械】
受理日期:2013年10月09日 申请人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省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辽宁省某市人民法院,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湖北省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炉缸原设计的高低炉底改为平炉底及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验收烘炉、开炉过程不规范均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开炉失败的直接原因。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炉缸原设计的高低炉底改成了平炉底是否是开炉失败的直接原因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2013年10月09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特殊外委案件委托书》一份
承揽合同纠纷《特殊外委案件报送表》一份
《还原炉筑炉工程基本情况及分析》一份
《开炉失败原因总结》一份
《炉窑砌筑合同》一份
《还原炉 分银炉 贵铅炉 烟化炉砌筑施工方案》一份
《工程交工验收单》一份
《还原炉开炉计划》一份
《还原炉主控室操作记录表》一份
《还原炉开炉方案》一份
炉窑图纸两份
《生产指导书》一份
2、现场勘验样品:涉案炉窑1座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