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机器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

江西某实业公司购买两台机器人用于砖厂生产线上运行作业,使用过程中发现机器人故障报警、晃动、漏油、产能低等问题,就此与南通某机器人制造公司产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法院特委托我单位对涉案机器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

 

沪华碧[2020]技鉴字第**

1、委托人: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机器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202006

4、鉴定材料:

1)《鉴定委托书》

2)《产品购销合同》

3)《发货清单》

4)《合格证》

5)《检验报告》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