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金属接骨板进行质量鉴定

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在辽宁省某医院接受治疗,于某日接受左锁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一个月后发现植入接骨板断裂并在该医院手术取出。当事人隋某、辽宁省某医院,以及生产涉案接骨板的某医疗科技公司就此事产生纠纷,当地法院特委托我单位对涉案金属接骨板进行质量鉴定。

 

沪华碧[2020]技鉴字第**

1、委托人:辽宁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金属接骨板是否存在缺陷;如有缺陷则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202011

4、鉴定材料:

1)《鉴定委托书》

2)《医院住院病案》

3)《合格证》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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