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江苏水灾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的物证鉴定【其他机械】
摘要: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因水灾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损坏程度)进行物证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财产损失清单》所列的20个项目中未发现油浸式潜水泵(6寸2.2千克)、废气检测仪、自动变速箱清洗机和电瓶检测仪;剩余16项中,轮胎平衡机、扒胎机、3T货运电梯运转正常,未损坏;四轮定位机、高效冷却系统免拆超声波清洗机、双缸*举升机、烤漆主房、氮气机、整个车间电路系统、**举升机、**车体矫正机、空压泵、举升机、房屋屋面的受损程度较轻,均可修复;汽车检测仪、温控加热超声波控制柜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建议报废处理,并出具了相关物证鉴定意见书。
1. 委托单位: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因水灾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损坏程度)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13年04月02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财产损失清单》一份
2、现场勘验样品:涉案设备设施
5. 鉴定地点:华碧鉴定所
6. 检案摘要:
申请人江苏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A与被申请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B一案诉至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图1:控制台电机未见浸水痕迹
图2:控制柜下方只有电缆,未发现电路板
图3:控制柜线路损坏
图4:浸水痕迹高度达30cm,整机已锈蚀
图5:控制柜无法启动
图6:未发现电源,无法开机
图7:可以升起,降落时两边降落速度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