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对炸伤事故涉案烟花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一烟花燃放现场,事故受害者站在据燃放点间隔一家酒店,水平距离几十米的位置被落在身旁的烟花炸伤,造成了眼睛的损伤,鉴于当事人无法对烟花药剂炸开的具体距离和情况做出评估,辽宁省某中级人民法院特委托我单位对涉案烟花产品质量等进行鉴定。
沪华碧[2020]技鉴字第**号
1、委托人:辽宁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烟花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2020年12月
4、鉴定材料:
(1)《鉴定评估委托书》一份
(2)事故烟花一件
(3)《样品清单》、《笔录单》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