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对涉案挖掘机设备是否为拼装车辆进行鉴定
当事人路某、张某以及姚某三人因买卖挖掘机的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为此特委托我单位对涉案挖掘机是否为拼装车辆进行鉴定。
苏华碧[2021]技鉴字第**号
1、委托人: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车辆是否为拼装车辆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2021年03月
4、鉴定材料: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民事起诉状》一份
(3)《法庭笔录》一份
(4)制造号信息一份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