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青海低压补偿设备质量鉴定【工业自动化】
摘要:青海省某人民法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涉案低压补偿设备功率因数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0.92进行物证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未获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3C认证实施规则CNCA-01C-010:2007的要求;无功补偿功率因数达不到《合同》约定的0.92,并出具了相关物证鉴定意见书。
华碧[2019]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青海省某人民法院
1. 委托单位:青海省某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涉案低压补偿设备功率因数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0.92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19年10月23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检验、评估、审计)委托书》一份
(2)、编号为201***01-01《15000KVA工业硅炉低压补偿设备设计、制作及安装工程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一份
(3)、《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一份
(4)、《关于低压电容补偿(功率因数)的函》各一份
(5)、《矿热炉变压器图纸》一份
(6)、《低压无功补偿设备设计图纸》一份
(7)、***硅业有限公司《电费账单》,每月各一份
(8)、《关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依据及标准说明》一份
(9)、水电财字第215号《关于颁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通知》及其附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2)、现场勘验样品清单:
(1)、现场勘验样品:涉案低压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2)、取回样品:电容器、熔断器、接触器
5.鉴定地点:华碧鉴定所、某硅业有限公司厂区
6. 检案摘要:
申请人某硅业有限公司A与被申请人某电气开发有限公司B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至青海省某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图1:涉案低压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图2:样品外观图片-电容器
图2:样品外观图片-接触器
图2:样品外观图片-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