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涉案热井相关物证鉴定【电气装置】

摘要: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涉案热井按以下事项:1、出水量、出水温度、含沙量是否符合热井施工合同约定;2、24小时出水稳定性是否符合热井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物证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热井出水量偏低、出水温度偏低、含沙量偏高,不符合热井施工合同的约定;涉案热井24小时出水稳定性不足,不符合热井施工合同的约定,并出具了相关物证鉴定意见书。


华碧[2020]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涉案热井按以下事项:1、出水量、出水温度、含沙量是否符合热井施工合同约定;2、24小时出水稳定性是否符合热井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20年04月01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技术鉴定委托书》一份
    (2)、《热井施工合同》一份
2)、现场勘验样品:涉案热井
5. 鉴定地点:华碧鉴定所、该市涉案大饭店有限公司
6. 检案摘要:
     申请人某大饭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钻井节水灌溉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热井

热井水泵及水管吊装
图1:现场勘验照片

热井出水量
热井出水量
图2:涉案热井出水量

热井出水温度
图3:涉案热井出水温度

热井含沙量检测
图4:涉案热井含沙量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