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电气线路及其他元器件物证鉴定【安全事故】

受理日期: 江西某物流有限公司2号仓库北一门和北二门中间配电箱发生电气火灾。由江西省某市某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灭火,之后对此次火灾进行调查并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现江西某律师事务所委托我所对涉案配电箱电气线路及其他元器件的相关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江西某物流有限公司2号仓库北一门和北二门中间配电箱电气线路中多根线缆截面积偏小,不符合设计要求;电气线路中配电箱输入电缆未采用焊接钢管穿线敷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安全标准;电气元件中断路器的脱扣电流范围、级数等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物流有限公司2号仓库北一门和北二门中间配电箱电气线路及其他元器件存在前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物证特征,与2014年07月18日火灾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苏华碧司鉴【2020】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江西某律师事务所
2、委托鉴定事项:江西某物流有限公司2号仓库北一门和北二门中间配电箱电气线路及其他元器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安全标准,是否与2017年07月18日火灾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17年06月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2号仓库电气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图纸一份
(3)某区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一份
(4)《公证书》
2、样品清单:
线缆6袋、电缆2束、外绝缘皮1块、开关3袋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