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鉴定【安全事故】

受理日期:安徽省某市某路70号1栋的底层(服饰店、走道及阁楼)发生火灾,某消防中队至现场灭火,某区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后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为了确认起火点位置,安徽某律师事务所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此次火灾的起火点可以排除衣饰店内侧、中部和外侧靠近南墙区域。不排除衣饰店内部靠近铁门区域(北部)及过道区域存在起火点的可能,因该部分区域燃烧后的相关物证已被移出,且无法完全详细地了解移出物证的燃烧、过火等情况并进行现场还原,故无法具体判断此次火灾的起火点位置。


苏华碧司鉴【2020】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安徽某律师事务所
2、委托鉴定事项:对安徽某市某区火灾事故起火点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20年06月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某市某区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
2、样品清单:
(1)过火后的木头 5段
(2)过火衣架 10个
(3)衣饰店内部装修材料 2块
(4)纸箱2个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某市某北路70-19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