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材物证鉴定【材料类】

受理日期: 2015年04月11日 申请人赵某与被申请人陕西省某市某医院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诉至市某区人民法院,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1、送检涉案医疗器材的代号和编码与《植入医疗器材使用审批表》中患者家属签字同意的器材相符。2、送检涉案医疗器材髋臼塑料体的材质为聚乙烯,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股骨颈长和金属外杯高度均偏大,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陕西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1、送检涉案医疗器材与《植入医疗器材使用审批表》中患者家属签字同意的器材是否相符;2、送检涉案检材的材质和外观尺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15年04月11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CT诊断报告书三份
(3)《髋关节假体》 一份
(4)《髋臼》一份
(5)《植入医疗器材使用审批表》一份
2、样品清单:涉案髋关节假体1套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