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无碱球含砷量物证鉴定【材料类】
受理日期: 2015年12月11日 申请人北京某玻璃纤维制品厂与被申请人四川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无碱球总砷含量以三氧化二砷(As2O3)的质量分数计为0.29%。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四川省某县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申请人北京某玻璃纤维制品厂与被申请人四川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3、受理日期: 2015年12月11日
4、鉴定材料:
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
样品清单:
(1)无碱球一袋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