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聚碳酸酯水桶物证鉴定【材料类】
受理日期: 2013年07月29日 申请人辽宁某饮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辽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单位对前述事项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某饮品有限公司所使用的由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碳酸酯水桶存在渗漏现象,其密封性能及桶体标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某饮品有限公司所使用的由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碳酸酯水桶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 2013年07月29日
4、鉴定材料:
文件清单:《鉴定委托书》一份
检材清单:饮水桶50个(检材1#~50#)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