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物证鉴定【材料类】

受理日期:2015年03月30日 申请人林某与被申请人雷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南宁市某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1、涉案木门与木门样板的结构存在较大的差异:木门样板为实木板拼接,未见拼接不良的现象;无明显发霉发黑木门样品为实木板拼接,存在空心部位;发霉发黑木门样品为实木板拼接,过渡区存在空心部位及纸类填充物;2、涉案木门的漆层厚度均小于木门样板的漆层厚度:木门样板的内外表面漆层厚度分别为107μm、162μm,无明显发霉发黑木门样品的内外表面漆层厚度分别为59μm、57μm,发霉发黑木门样品的内外表面漆层厚度分别为79μm、60μm;3、涉案木门样品的甲醛释放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4、涉案木门样品的含水率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南宁市某区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2015年03月30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2)、检材清单:
样品清单:木门样板1块,无明显发霉发黑木门2樘,发霉发黑木门3樘
5、鉴定地点: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南宁市某信息园
6、鉴定过程(略)
7、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鉴定过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