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轿车物证鉴定【机动车辆】
受理日期: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为办理涉案轿车交通事故案件,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车辆在事故中正面碰撞,其撞击力已满足安全气囊起爆条件,安全气囊未起爆不排除前排乘员未正确采取安全措施的可能。
苏华碧司鉴【2020】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的轿车在所涉交通事故发生的状态下,该车的安全气囊未打开的原因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20年07月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MG6用户手册》一份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4)涉案照片二十张
2、样品清单:
(1)现场勘验样品:涉案的小轿车、涉案车辆气囊控制单元及车辆气囊SRS单元正副驾驶安全气囊各1块
(2)取回样品:涉案车辆正副驾驶SRS(安全气囊)各1个、涉案车辆ACU(行车控制单元)1块。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内蒙古某旗某镇某汽修厂院内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