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安全气囊未弹出鉴定【机动车辆】

受理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申请人某汽车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某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诉至某县人民法院。河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主副驾驶安全气囊未弹出与涉案车辆碰撞部位不在安全气囊有效起爆范围内存在因果关系。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河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安全气囊未弹出的原因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涉案车辆照片二张
2、样品清单:
(1)现场勘验样品:涉案车辆整车1辆
(2)取回样品:气囊控制单元模ACU 1块、主副驾驶气囊气袋各1个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