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属性鉴定【机动车辆】

受理日期: 2015年06月17日 2015年06月15日20时35分许,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某镇某大道东南东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昆山市某中队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未悬挂号牌的两轮车为两轮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昆山市某中队
2、委托鉴定事项:对车辆属性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 2015年06月17日
4、鉴定材料:
样品清单:未悬挂号牌的两轮车1辆(以下称涉案车辆)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