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湖北省冷藏车制冷设备质量物证鉴定【特种车辆】
湖北省某市人民法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涉案冷藏车冷冻厢及制冷设备质量进行物证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发现涉案冷藏车的冷冻厢无合格证,以及多项相关技术指标存在不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的物证特征,目前华碧鉴定所为本案出具了涉案冷藏车冷冻厢质量的物证鉴定结论。
华碧[2012]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湖北省某市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对涉案冷藏车冷冻厢及制冷设备的质量进行物证鉴定。
3. 委托日期:2012年10月19日
4. 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委托书》
(2)2Z120022785号《合格证》
(3)《销售合同》及《**冷藏车补充协议》
(4)《**商用车质量保证手册》
(5)《湖北**系列制冷机组使用手册》
(6)涉案车辆照片14张
2)、样品清单(见附图1):车牌为鄂S-2****的厢式运输车(即涉案冷藏车)
5. 鉴定地点:华碧鉴定所、湖北省涉案某公司
6. 检案摘要:
湖北省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A某诉湖北某汽车有限公司、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涉案冷藏车冷冻厢及制冷设备的质量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片
图1:涉案冷藏车外观
图2:车厢技术状况鉴定1
图3:车厢技术状况鉴定2-1
图4:车厢技术状况鉴定2-2
图5:车厢技术状况鉴定3
图6:车厢技术状况鉴定4-1
图7:车厢技术状况鉴定4-2
图8:制冷机组无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