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安徽省挖掘机新旧性及磨损度物证鉴定【挖掘机械】
安徽省**县人民法院院委托华碧鉴定所对某涉案挖掘机新旧性及相关部分磨损度进行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合同约定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发现该涉案设备存在二次喷漆迹象,覆带和发动机均有磨损,发动机机油粘稠变黑、铲斗铰轴轴向串动等等,以上物证与全新设备特征不具同一性;并且该设备的机械手的臂轴与相关部分均有较长时间累积磨损痕迹。目前华碧鉴定出具了涉案詹阳JY210E(编号1860715)挖掘机是否全新、挖掘机的机械手的臂轴及相关部分磨损程度的物证鉴定结论。
华碧【2020】物鉴字第***号
1. 委托单位:安徽省**县人民法院
2. 委托事由:1.申请人提供的詹阳JJY210E(编号18***15)挖掘机是否全新;2.该挖掘机的机械手的臂轴及相关部分磨损程度。
3.受理日期:2020年06月15日
4. 鉴定材料:1. ***JY210E挖掘机一台;
2.**县人民法院(鉴定)委托书一份;
3.鉴定协议书一份。
5. 鉴定地点:华碧鉴定所、 **县交通事故存车场。
6. 检案摘要:被告骆**与原告**市**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挖掘机销售合同》后在交付过程中被告以挖掘机不是全新为由拒付按揭款,故诉讼法院。**县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涉案设备***JY210E挖掘机(编号18***15)进行物证鉴定,我所两名鉴定人员于2012年06月27日到达检材存放所在地,对涉案设备进行物证鉴定,鉴定地点为**县交通事故存车场。
7. 鉴定过程(略)
8.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9. 鉴定过程图(略)
图1:检材外观图片
图2:大臂下老化现象严重
图3:涡轮表面锈迹严重
图4:发动机箱体下部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