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鉴定类别 > 机械设备

掘进机物证鉴定【机械设备】

受理日期:委托人黑龙江省某市某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南某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掘进机易磨损部位油漆层磨损程度不严重,切割及铸造纹理清晰,符合短期试机产生的磨损特征,涉案掘进机未经长期使用。涉案掘进机截割头切割能力、行走转向能力及安全保护均不符合不符合煤炭行业标准要求,截割硬度、星轮焊接状况、油缸数量及噪音不符合技术协议要求,产品质量不合格,系设计制造方的原因造成。


苏华碧司鉴【2020】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某市某矿业有限公司
2、委托鉴定事项:对1、涉案掘进机是否为新设备未使用过;2、检验、检测涉案掘进机性能、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煤炭行业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2020/4/8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悬臂式掘进机出厂检验报告》一份
(3)《产品合格证》一份
(4)《产品买卖合同》一份
(5)《购置悬臂式掘进机技术协议》一份
样品清单:
(1)现场勘验样品:涉案EBZ30悬臂式掘进机1台
(2)取回样品:高压软管2件,截割工作面岩石2块,截割齿3件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某市某区某煤矿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