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搅拌车鉴定【机械设备】
受理日期: 2014年03月26日 申请人海南省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省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某市人民法院,并通过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18台搅拌车随机抽取的3台发动机型号与合格证和铭牌标注的不相符。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海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18台搅拌车随机抽取的3台发动机型号与合格证和铭牌标注的是否相符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14年03月26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鉴定委托书》一份
涉案车辆合格证一份
涉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发动机合格证一份
现场勘验样品:
整车3辆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海南省某市某镇某村某混凝土有限公司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