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类别
气体洁净系统鉴定【机械设备】
受理日期: 2014年03月20日 申请人江西省某市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某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因手套箱购销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江西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1、涉案手套箱气体洁净系统的除水功能不能达到水含量≤1ppm;2、申请人在箱体打孔与除水功能不达标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检材受限故对于更换的分子筛是否影响了除水功能不作判定;3、未发现涉案手套箱配置有机气体吸附器和电源插座,不符合双方《技术文件》的约定。
苏华碧司鉴【2015】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下列事项进行物证鉴定:①气体洁净系统的除水功能是否达到水≤1ppm;②公司在箱体打孔和更换分子筛是否与①有因果关系;③涉案洁净系统(手套箱)是否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技术参数
3、受理日期: 2014年03月20日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技术委托书》一份
(2)《手套箱购销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文件》一份
(3)《使用操作手册》一份
样品清单:
(1)置物架板材1块
(2)闷板及卡箍各1只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江西省某材料有限公司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