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制动部件物证鉴定【机械设备】

申请人宗某与被申请人邓某因塔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山东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塔吊制动部件的失效与制动器的制动瓦安装调整不到位及缺少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有关。


苏华碧司鉴【2020】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山东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塔吊制动部件失效原因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2020年05月15日
4、鉴定材料:
文件清单:
(1)《塔吊租赁合同》一份
(2)《民事起诉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各一份
(4)山东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现场取样录像一份
(5)《关于塔吊作业时制动系统问题经过》一份
样品清单:
(1)制动器刹片1套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