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自动打包分拣线设备进行质量鉴定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自动打包分拣线项目 采购安装合同》被申请人的供货范围及内容为:自动打包分拣线项目硬件设备制作、调试及现场通电运行。申被双方因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诉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委托我公司对涉案自动打包分拣线设备进行鉴定,我公司受理了此鉴定。

 

华碧[2021]鉴字第**

1、委托人:山东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自动打包分拣线设备进行质量鉴定

3、受理日期:202104

4、鉴定材料:

1)《司法鉴定委托书》一份

2)《样品清单》、《笔录单》、《现场调查物证原始记录单》一份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