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物证鉴定【材料类】

申请人苗某与被申请人河南省某市某玻璃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所对前述事项进行物证鉴定,我所受理了此鉴定,华碧鉴定所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实验室物证检测数据与结果,以及相关国标等进行验证试验与综合分析,做出了综合判断,鉴定出,涉案钢化玻璃(钢化镀膜玻璃与白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系产品质量不合格。


苏华碧司鉴【2020】物鉴字第****号
1、委托人: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产品的钢化玻璃质量是否合格进行物证鉴定
3、受理日期: 2020年1月
4、鉴定材料:
1、文件清单:
(1)《对外委托案件委托书》一份
(2)《玻璃供货合同》一份
2、样品清单:
(1)现场勘验样品:涉案玻璃
(2)寄送样品:涉案钢化玻璃100块
5、鉴定地点: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所
河南省某市某区某路某石材市场院内仓库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图1、现场取样典型照片
图2、取回样品典型照片
图3、检测数据典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