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比重筛选机设备进行质量鉴定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河北省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单位对涉案比重筛选机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沪华碧[2020]质鉴字第**

1、委托人:河北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比重筛选机设备进行质量鉴定

3、受理日期:202003

4、鉴定材料:

1)《司法鉴定委托书》一份

2)《样品清单》、《笔录单》、《现场调查物证原始记录单》一份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